本文转自:咸阳日报
本报讯(记者 冯旋)7月5日,彬州市警民联手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鹰。
当日上午,龙高镇太宁村村民王某捧着一个纸箱走进龙高派出所值班室,箱内一只黑褐色带斑纹的幼鸟,经过民警仔细辨认,初步确定该幼鸟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。据王某说,数日前,这只腹部羽毛未齐、飞行能力孱弱的夜鹰幼鸟误闯王某家牛圈。担心它被野猫野狗伤害,王某就将其带回了家。通过网络查询,王某初步判断其为保护动物,随后便将幼鸟送至龙高派出所。
民警立即联系彬州市林业局动物管理站,经动物管理站工作人员检查辨认后,确定其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夜鹰,并对王某的保护野生鸟类意识及派出所的快速响应表示赞许。彬州公安呼吁全体市民:若遇受伤、迷途的野生动物,务必优先确保自身安全,避免直接接触。可拨打110或联系林业部门、动物救助站等专业机构处置,切勿擅自饲养或放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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